第一经济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基金 > 正文内容

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已完成新方正集团的设立并已取得《营业执照》

方正证券发布公告称,于10月21日收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的告知函。告知函称,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完成新方正集团的设立并已取得了《营业执照》。

据了解,方正集团于2020年2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重整。2021年7月5日,方正集团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根据北京一中院的裁定及生效 的重整计划,方正证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将全部转入拟设立的新方正集团(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 记为准),方正证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新方正集团。

此外,中国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人寿”)或其下属全资主体拟按照70%的比例受让新方正集团73%-100%的股权,因此,安人寿或其下属全资主体拟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人寿的控股股东,拟间接控制方正证券。

截至10月21日,方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方正证券股份23.6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1%,根据重整计划,该部分方正证券股份拟将全部转由新方正集团持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安人寿设立的SPV持股约66.5%,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设立的SPV持股约28.5%,债权人组成的持股台(合伙企业)持股约5%。(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

关键词: 方正集团 新方正集团 营业执照 方正证券 控股股东

标签阅读


}